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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届大巴山文艺推优工程征稿启事

时间:2022年08月01日 来源:《中国艺术报》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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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楚水巴山江雨多,巴人能唱本乡歌。今朝北客思归去,回入纥那披绿罗。”泛巴区域地缘相连、血脉相亲、文脉相承,数千年前巴人祖先在此繁衍生息,孕育了“忠勇信义、豪放包容”的巴人精神,创造了源远流长的巴文化,成为中华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为推动泛巴区域文化交流和发展,打造泛巴区域文化品牌,擦亮泛巴区域文化名片,巴中市与中国艺术报社合作,联合泛巴区域各相关市州,共同举办两年一届的大巴山文艺推优工程。首届已于2020年成功举办,现启动第二届,面向全国征稿。

  主办单位:中国艺术报社、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 
  承办单位:巴中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巴中市作家协会
  协办单位:泛巴区域各相关市(州、区、县)文学艺术界联合会(四川省南充市、四川省达州市、四川省广安市、四川省广元市、重庆市江北区、重庆市渝中区、重庆市巴南区、重庆市北碚区、重庆市合川区、重庆市万州区、重庆市涪陵区、重庆市垫江县、重庆市巫山县、重庆市石柱县、重庆市云阳县、重庆市城口县、湖北省十堰市、湖北省恩施州、陕西省汉中市、陕西省安康市、甘肃省天水市、甘肃省陇南市、贵州省遵义市、贵州省毕节市)以及四川省广元市作协等。
  推优原则:
  参评作品必须符合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民族、宗教政策,遵守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,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,弘扬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,表现真善美,讴歌党、讴歌祖国、讴歌人民、讴歌英雄;必须坚持思想精深、艺术精湛、制作精良相统一,内容要立场坚定、导向正确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,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保持高度一致。
  推优范围: 
  1.各级各类文艺团体(单位)和个人创作出品或投资制作的反映泛巴区域题材、体现泛巴区域元素的原创文艺作品。
  2.本届选送作品必须是2020年1月1日- 2021年12月31日期间,在市(州)级及以上展演、评比中获奖或在市(州)级以上媒介公开发表、出版、展览、演出、上映、播出的文艺作品,包括戏剧、曲艺、音乐、舞蹈、美术、书法、摄影、诗歌、散文、小说(含报告文学)、文艺评论、民间文艺、电影电视,共13个文艺类别。
  作品要求:
  1.申报参评的戏剧作品,大型戏剧以“部”或“台”为计量单位报送,小型戏剧以“个”为计量单位报送;曲艺作品以“个”或“台”(曲艺剧、综合曲艺晚会)为计量单位报送;本届音乐作品专指歌曲作品,以“首”为计量单位报送;舞蹈作品包含“单双三”和群舞,以“个”为计量单位报送。所报作品必须是在市级及以上展演或获奖的作品,并附证明一式6份。戏剧、曲艺、舞蹈作品随附文字脚本一式6份,报视频文件。音乐作品视频、音频文件均可,随附歌谱(歌谱统一为简谱)一式6份。所报作品需注明作品名及参评单位名称或作者。
  2.申报参评的美术、书法类作品以“幅”为计量单位报送,每幅作品需报送原件1件,无法报送原件的作品需报送作品高清图片,像素不低于3MB,并同时报送一件与获奖作品画种或书体相同的作品;摄影类作品以“组”为计量单位报送,以6-12幅为一组,像素不得低于5MB。所报送作品必须是在市级及以上展览、获奖或公开发表、出版的作品,需注明作品名、作者、拍摄地点以及获奖情况,同时随附发表、出版、参展或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6份。
  3.申报参评的诗歌、散文、中短篇小说(小小说)和报告文学以“集”为计量单位报送,必须是公开出版的作品集;长篇小说以“部”为计量单位报送,必须是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公开出版的作品集;作品集报送书籍一式6本(部),公开发表的长篇小说报送所发刊物至少原件一本,其余可附A4打印稿一式6份。
  4.申报参评的文艺评论、民间文艺以“集”为计量单位报送,必须是公开出版的作品集;影视仅限电影、微电影、纪录片三类,以“部”为计量单位报送,电影作品必须已在院线放映,微电影、纪录片必须已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平台公开播出。每个作品需注明剧(片)名、作者及参评单位名称,作品公开播出证明或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6份。
  征稿截止时间:
  2022年10月31日(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)
  申报程序与材料:
  1.同一申报者在同一文学艺术门类只能申报1件作品,同一件作品只能申报1个门类。
  2.多名作者合作创作的同一作品可进行联合申报,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;丛书以单本著作进行独立申报。
  3.申报者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经所在地文联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,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统一报送(每个地方可统一报送一个U盘)。原则上每个市(州、区、县)每个文艺类别上报不超过5件作品,主办地每个文艺类别不超过10件作品。
  4.申报者须注明包括作者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等真实信息。
  作品评选:
  由中国艺术报社组织专家、学者进行评审,每个类别最多入选5部(个/件),若报送作品质量达不到评选要求,可空缺。评审结果在《中国艺术报》公示5个工作日,如无异议,最终确定优秀作品,并在《中国艺术报》公布。
  作品扶持:
  1.对优秀文艺作品将给予资金扶持,并在2023年巴人文化艺术节期间颁发优秀作品证书。
  2.优秀作品将在《中国艺术报》和相关报刊、媒体刊发或推介。
  作品权益:
  1.参选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。作者应保证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的著作权,且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合法权益。凡因上述原因导致纠纷的,一律取消参评、展出资格,所有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。
  2.主办单位对参选作品有展演、展播、宣传、研究等使用的权利。如需改编成其他作品,主办方拥有优先权并与作者签订相关协议。
  3.未入围的书法、美术作品退还原作,其余类别报送的作品资料一律不予退还。
  4.参选作品均视为作者同意并遵守上述各条规则。
  5.本征稿启事的解释权归主办方。
  推优工作纪律:
  1.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,不得徇私舞弊,坚持阳光评审。
  2.评选结束后,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,经核实后,追回扶持资金,并给予通报批评,情节严重的,交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。
  3.严格组织纪律,遵守推选标准。评委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如有作品参与推选,应遵守回避制度,杜绝一切违纪违法行为。
  报送须知:
  1.所有作品邮寄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安苑北里22号中国艺术报社综合艺术部李博收,邮政编码:100029
  2.投稿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  3.联系人:李博
  4.电话:010—64810710  13810130037
  5.网络、U盘投稿不得重复
(编辑:李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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